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江西农业大学校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,经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批准,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(审计处)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11日起,对刘纯青、陈伏生、张继河、刘志兵、黄波、涂建平、王志发等7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联系电话:8381344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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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(审计处)
2025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