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科技大楼工程项目审计工作,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,规范建设行为,推动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绩效,根据审计处2023年工作计划,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小组,自2023年6月30日起,对科技大楼建设项目进行审计,并制订审计实施方案,具体如下:
一、审计范围及目标
通过审计该建设项目立项、图纸设计、工程招投标、设备物资采购、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完成情况,确认建设项目建设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效益性,促进项目建设质量、工期、成本等建设目标顺利实现,促进提升项目绩效。
二、审计程序及关注重点
(一)审计准备阶段
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:收集前期审批、招投标文件、设计合同、监理合同、施工合同、财务会计和相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,全面了解该建设项目的情况;编制项目审计工作实施方案;发布审计公告,送达审计通知书。
(二)审计实施阶段
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上旬:审计小组实施审计,编制审计工作底稿,归纳审计证据,形成审计结论。审计实施阶段重点关注以下内容:
1.项目前期阶段:一是建设项目的程序规范性。审查项目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、项目论证是否充分。二是项目前期文件的规范性、完整性,及前期文件中提到的内外部建设条件是否落实。三是项目资金是否到位及时,配套建设资金是否合理安排。四是工程发包过程的规范性和合同签订的合法性。招投标有关程序性文件是否齐全真实有效、是否按招标结果签订合同、是否存在转分包、合同是否完善。五是有无“三边工程”等现象。
2.项目建设期间:一是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。是否按计划编制工期及施工组织设计并有效执行,是否存在各种因素影响项目工期进展现象;是否按规定执行各项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;是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等。二是工程结算的真实性与规范性。工程造价管理、结算程序是否规范,变更签证、结算工程量和费用内容是否真实、合理,计算方法是否正确,各类资料是否齐全。三是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合规性。账务处理是否真实、合规,是否存在不合理支出,项目建设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、服务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合规。
(三)起草报告并征求意见阶段
2023年10月下旬:依据建设项目审计中获取的证据和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,起草审计报告。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,征求意见。
(四)审计结论阶段
2023年10月底:出具最终审计结果报告并报送学校审批。
(五)审计问题整改阶段
做好审计后续调研和审计问题整改。
(六)审计资料归档阶段
审计事项结束后,全部审计资料进行整理,建立审计档案。
三、审计人员安排
审计处派出审计小组对科技大楼建设项目进行审计,由审计处处长聂清同志担任组长,副处长邹杨同志担任副组长,审计组成员为审计处李霞和学生助理饶涵。如有必要,可咨询相关专家。
四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-基本建设财务规则》《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-建设项目审计》等。
2、《关于印发< 江西农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(修订)>的通知》(赣农大发〔2018〕76号)、《江西农业大学大中型工程管理办法(赣农大发〔2021〕9号)等。
3、建设项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。
4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