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江西农业大学2021至2023年2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方案

发布于:2024-04-15 作者:sjc 点击:10

为切实做我校202120232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项目审计工作,加强对工程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,规范建设行为,推动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绩效,根据审计处2024年工作安排,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小组,自2024415日起,对我校202120232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项目进行审计,并制订审计实施方案,具体如下:

一、审计范围及目标

通过审计我校202120232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项目立项、工程招投标、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完成情况,确认建设项目建设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、合规性、合法性和效益性,促进提升我校工程管理水平。

二、审计程序及关注重点

(一)审计准备阶段

2024415日至20244月底:收集20212023年我校20万元以下工程前期审批、招投标、施工、财务会计和相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,全面了解近三年2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的情况;编制项目审计工作实施方案;发布审计公告,送达审计通知书。

(二)审计实施阶段

20245月至20245月底:审计小组实施审计,编制审计工作底稿,归纳审计证据,形成审计结论。审计实施阶段重点关注以下内容:

1.项目前期阶段:一是项目前期立项的规范性、完整性,是否严格按照《江西农业大学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,进行立项审批。二是工程发包过程的规范性和合同签订的合法性。承接单位遴选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、是否按招标结果签订合同、是否存在转分包、合同是否完善。

    2.项目建设期间:一是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。主管部门是否指派工地代表进行现场管理;是否按规定执行各项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;是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等。二是工程结算的真实性与规范性。工程造价管理、结算程序是否规范,变更签证、结算工程量和费用内容是否真实、合理,计算方法是否正确,各类资料是否齐全。三是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合规性。账务处理是否真实、合规,是否存在不合理支出等。

(三)起草报告并征求意见阶段

20236上旬:依据项目审计中获取的证据和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,起草审计报告。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,征求意见。

(四)审计结论阶段

20236月底:出具最终审计结果报告并报送学校审批。

(五)审计问题整改阶段

做好审计后续调研和审计问题整改。

(六)审计资料归档阶段

审计事项结束后,全部审计资料进行整理,建立审计档案。

三、审计人员安排

审计处派出审计小组对我校202120232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项目进行审计,由审计处处长聂清同志担任组长,机关党委副书记陈少卿同志担任副组长,审计组成员为林志兵、饶涵。如有必要,可咨询相关专家。

四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-基本建设财务规则》《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-建设项目审计》等。

2.《关于印发<江西农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(修订)>的通知》(赣农大发〔201876号)、《江西农业大学小型工程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)(赣农大发〔201761号、赣农大发〔20224号)等。

3.建设项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。

    4.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。